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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谐公交
云南:昆明“公交礼让”纯属“瞎折腾”
2009-11-09


  关于昆明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交车过斑马线礼让行人措施的议论还在继续,不少市民都以亲身体会发出怨言。事实也证明,这个所谓的礼让确实导致了不少地方的交通更加混乱不堪。

  其一,无辜折腾司机和乘客。都知道,公交车若跑不完规定趟数就要扣钱,而乘客都要赶时间,如此司机和乘客都希望车快点;而这回倒好,公司来了个“又想马儿跑,又想马儿不吃草”,礼让还得礼让,跑不完还得扣钱,乘客有怨言还得耐心解释;而解释又有什么用,只要礼让不消停,乘客的怨言就不会停止。

  其二,“礼让”来得不明不白。莫说昆明,就在全国各地都早有“公交优先”的出行规则。那么,这种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工具要改变原先固有的礼仪,理应广泛地征求昆明市民的意见,甚至有必要举行听证会,问问广大坐公交的市民愿不愿意“礼让”那些斑马线上违规走动的行人。而令人遗憾的是,这个“礼让”似乎仅仅是由公交公司领导一拍脑袋而决定的。如此“依法行政”,实在让人不敢恭维!

  其三,“礼让”的前提就不得人心。部分行人无视红灯、不看车,抢过斑马线,公交车却还要“谦谦君子”地礼让,这样的“礼让”本身就是对现有交通规则的破坏。试想,公交车前方明明是绿灯亮了却停车不走,这性质与闯红灯有何区别?而更令人崩溃的是不走的理由居然是为了支持闯红灯的行人先行。如此一来,公交运营应尽到“准点、快捷、舒适”之义务就更无从谈起了。在笔者看来,公交车如此礼让,车上的乘客不骂人也罢,但我们的交警也有必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的“违反交通信号灯”的违法行为给予“公交车”惩罚,不能由这个莫名其妙的礼让破坏了现有的交通规则。换而言之,公交公司凭什么让一个没有民意基础的“礼让”凌驾在我国的法律之上?

  其四,“礼让”能让出什么?是的,公交车主动让行人,无疑提高了行人的安全。如此“礼让”貌似礼让出了安全和和谐,但是转念一想,它更是礼让出了危险。试想,很多不自觉的行人明明在红灯还在亮的情况下横穿马路,公交车只好停下来等行人通过。如此下去,很可能会让很多行人养成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不良习惯——反正公交车要让我先过斑马线,我管它红灯绿灯呢!

  其五,“礼让”有悖社会公平。昆明的公交车向来“人满为患”,特别是早晚上下班高峰期,一车子坐着或站着的乘客大概没有谁不希望公交车走快点的,而礼让却使公交车经常因为礼让乱穿斑马线者而影响前行速度,而为何明明是绿灯却不能前行呢?如此让一车守法的赶时间的乘客去礼让某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,明显有悖社会公平嘛!更进一步,如果都这样乱闯红灯,无视交通秩序,而礼让又是成了公交车的一种义务,那满车乘客的权利在哪里?

  一言概之,让广大的市民向个别乱穿马路者礼让,如此盲目的愚昧的荒谬的礼让既违法制,又犯众怒,纯属瞎折腾。